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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制度
发布时间:2022-01-1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教学督导制度

为了更好的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与管理等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实行督导制度,是在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部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种改革和尝试。旨在提高教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培养合格人才落到实处;同时,为客观评价教师的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督导组成员及其工作职责

(一)成立由体育教学部主任为组长、主管教学的副主任、教务秘书和各教研室主任参加的体育教学部督导组。

(二)体育教学部督导组对体育教学部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督导。

(三)督导组要及时听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定期总结工作,使督导制度逐步完善。

三、督导范围及内容

教职工出勤情况;坚守工作岗位情况;学生出勤情况;课堂纪律及教学效果;教师执行教学大纲、课堂常规和教学改革以及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情况;群体活动、训练课及组织竞赛情况;偶发事件等。

督导工作将采用定期(如第一周、期中、期末)和不定期(随时抽检)两种方式进行。

四、督导情况的反馈及处理

(一)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果断妥善处理。

(二)督导组进行教学检查后,要认真评议、总结,检查情况以及违纪情况和紧急事件应及时报告部领导并上交部党政联席会研究处理。

(三)督导检查结果统计处理后,应将结果存档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学质量评价、职称职务及晋升、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五、督导人员的工作纪律

(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时间规定,如实填写记录表或听课卡。

(二)秉公办事,一视同仁,如出现厚此薄彼、亲疏有别、玩忽职守等不良现象,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取消督导员资格,直至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三)督导组成员即是督导工作的组织者、参加者,又是被督导的对象,要模范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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