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员职责与管理办法
一、教练员职责
(一)教练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坚持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的科学训练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地抓好运动队的训练工作。
(二)教练员要以身作则,培养运动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队风。
(三)教练员要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努力钻研业务,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项目技战术发展趋势,系统积累业务资料,并根据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科学训练水平。
(四)教练员要针对训练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科学研究,总结经验改革创新,提高训练效果和运动成绩。
(五)教练员在重大比赛中要制定详细的比赛方案,开好准备会议和总结会;同时要带头遵守大会纪律。
二、教练员应具备的素质
(一)教练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业务能力。
(二)教练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三)教练员应为人师表、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教练员的训练要求
(一)教练员要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年度、学期、周、课时),确保运动成绩的提高。
(二)教练员要充分发挥在训练中的主导作用,合理安排训练时间、运动量、运动强度及内容,精讲多变,言传身教,激发运动员的积极性,保质保量完成训练计划。
(三)训练课的内容要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要求,做到有的放矢。
(四)教练员要提前10分钟进入训练场地,做好训练前的准备工作。
(五)教练员要做好训练安全教育工作,要指导队员做好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防止运动损伤。
(六)训练的开始教练员要简明扼要的布置训练课的任务和要求,训练课结束时要进行小结讲评。
(七)教练员在训练时,不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离开训练场地。
(八)教练员严禁对运动员使用不文明的语言和举止。
(九)教练员训练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十)教练员要严格做好队员的考勤记录。
四、教练员的聘任
(一)教练员实行聘任制,经个人报名、教研室主任推荐,部办公会议研究后,聘任相应各队教练员。
(二)教练员采用一定任期的聘任制,任期一般为2年,遇特殊情况可适当缩短或延长。
五、教练员的考核
(一)训练计划的制订与执行完成情况。
(二)比赛任务完成情况。根据比赛成绩和授予的称号及教练、运动员赛场表现等情况。
(三)重点考核教练员履行职责、训练工作的态度、运动员管理及训练效果。